当前位置:首页
关于公布第四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辅导和评价结果的通知
来自:{{el}}   时间:2021-01-03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公布第四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辅导和评价结果的通知

闽工信节能〔2020146

各设区市工信局,省节能中心,有关第三方辅导机构、重点用能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辅导和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节能〔2019163号)要求,我厅通过政府公开采购,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第四批120家重点用能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进行辅导,并组织专家对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成果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现将已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评价的117家重点用能企业名单以及6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情况予以公布。

  鼓励通过省级评价的重点用能企业,在初步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积极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能源管理能力,实现节能减排。

  附件:1.福建省第四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辅导和评价结果

        2.第三方辅导机构工作情况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1022

 


打印】 【收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