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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物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来自:经委   时间:2012-07-05

   福州物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是由福州市物资系统和福州市供销系统原有12家(物资系统9家、供销系统3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撤并整合后组建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2002年取得国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2003年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和废旧金属的回收。公司设有报废机动车回收客户服务中心和福州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报废机动车接收处和代理车籍注销窗口,并分别在福州市仓山区、福清市、平潭县设有大型报废汽车拆解场,在永泰县、闽侯县设有报废汽车收购站,回收服务网络覆盖福州地区。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执行国家《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采取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以及汽车以旧换新网络信息化管理,负责回收拆解福州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的报废机动车,执法部门罚没的“三无”报废机动车及部队退役的报废机动车。公司免费代办机动车车籍注销手续,免费办理报废机动车拖运业务、免费代办国家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的申请、发放业务以及提供其他机动车报废相关服务。

   一、工作目标

目标一:采用固体废物产生量少、资源回收利用率高的拆解、破碎工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拆解报废机动车,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目标二:报废机动车的拆解、破碎达到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理,不能产生二次污染。

目标三: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废液化气罐、废安全气囊、废蓄电池、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空调制冷剂、废油液(包括汽油、柴油、机油、润滑油、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防暴剂)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置。

目标四:拆解厂内道路采取硬化措施,厂区划分为不同功能区,污染控制区设有防雨、防风设施并具有防渗地面和油水收集设施,拆解场总排水口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废水达标排放。

目标五:拆解厂具有符合相关要求的消防设施,并有足够的疏散通道。

目标六:拆解厂具有完备的污染防治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二、分阶段任务

   第一阶段(2006年—20126月)完成主拆解厂——福州物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厂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任务。

   第二阶段(20116月—201212月)完成福清报废汽车拆解厂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任务。

   第三阶段(20124月—20136月)完成平潭报废汽车拆解厂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任务。

   三、工作的重点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的标准,对所属三家拆解厂全面实施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并将该项目的实施作为我司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重点项目工程。

   四、预期效果

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报废汽车拆解厂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完成后将全面提升公司的拆解能力和拆解技术水平,全面实现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以最小的资源和环境成本,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资源的综合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需要社会各方的大力帮助。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经过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资源的综合利用必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为人类环境和资源做出更大贡献。

 

(福州市节能监测中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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