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工信运行〔2020〕23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19〕52号)精神,为筹划安排2020年福州市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专项资金项目,现将组织申报2020年度福州市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组织5家以上(含5家)制造业企业参加全国性、区域性的大型专业展会(广交会除外),给予抱团参展企业展位费不高于80%的补助,给予牵头单位不高于展位费总额20%的组织管理费补助。每家企业单次展会展位费补助不超过5万元,全年度奖励累计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组织管理费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牵头单位组织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专项资金项目补助书面申请报告。
2.2020年度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工作方案。
3.2020年度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计划申报表(见附件)。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抓紧组织申报,并于2020年5月15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我局。
联系人:魏秀宇 联系电话:83213057
附件:2020年度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计划申报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0年度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计划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