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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已列入2017年度福州市抱团参展 开拓省外市场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自:节能网   时间:2019-09-17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已列入2017年度福州市抱团参展 开拓省外市场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商务局),财政局,相关协会: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促进2017年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7]1650)等稳增长系列扶持政策精神,经县(市)区经信(商务)局、市级有关协会申请,中国国际纺织面料及辅料(春夏)博览会等14个项目列入2017年度福州市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现就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列入2017年度福州市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计划并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展会(附件1,参展企业须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补助标准

给予抱团参展企业展位费不高于80%的补助,给予牵头单位展位费总额不高于20%的组织管理费补助,单家企业单次展会展位费补助不超过5万元,单个牵头单位单次展会组织管理费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和展会的基本情况;

2.参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的电子文档;

3. 参展单位申报2017年度福州市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

目情况表(附件2);

4.企业参展合同、参展费发票、汇款证明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的电子文档;

5.参展图片及电子文档;

6.由展会牵头单位提供专项审计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的电子文档(审计内容应包含所申报企业参展费金额、汇款证明和布展合同或展位确认书);

7.信用承诺书(附件3)。

上述材料是复印件的须加盖企业和县(市)区经信局或市级有关协会公章。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登陆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登陆http://www.fjetc.gov.cn/Hqxm)申请并提交电子文档,同时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一式4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项目及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纸质材料要与电子文档一致,对未通过网上平台提交电子文档的项目,按未申报处理,不给予奖励。)。县(市)区经信局在网上进行审核合格后,与县(市)区财政联合行文上报福州市经信委、财政局;市级有关协会组织的展会补贴由市级有关协会在网上进行汇总、审核合格后行文报送福州市经信委、财政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县(市)区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或市级有关协会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查。

2.各县(市)区经信局、市级有关协会按要求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上运行、审核,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县(市)区、市级有关协会审核收件时间,截止日为201839日。

附件:1.列入2017年度福州市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计划汇总表

2.2017年度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资金申请表

3.信用承诺书

(联系人:市经信委魏秀宇 联系电话:83213057

市财政局宋蔚珉 联系电话:87116766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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