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完成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任务的攻坚之年。全国公共机构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能源资源节约增效为目标,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围绕实施绿色行动和绿色工程,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制度标准,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导落实,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贯彻
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公共机构在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所应承担的历史责任的认识。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简约适度 绿色低碳 示范引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展示”活动。优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业务培训内容,继续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和面授培训,聚焦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和示范单位建设,持续扩大培训规模,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压实责任,继续抓好《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举措》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能耗定额管理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印发《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指南(试行)》,积极开展指南宣传贯彻工作,在抓好定额标准编制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定额编制工作。在中央国家机关实施能耗定额管理。
完善重点用能单位确定标准,复核、更新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开展重点用能单位2018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状况专题分析,公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组织开展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和能源审计。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协调推进教育、卫生等行业系统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工作。
三、推进试点示范和节约型机关创建
优化组织方式,组织开展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总结前三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成效,广泛开展经验交流,进一步发挥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行绿色办公,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
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
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拓展公共机构节能技术产品网上展厅覆盖范围。研究制定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运维标准,推动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组织公共机构申报创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开展县(区)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依托专业机构,积极开展专家库、研究支撑机构库等公共机构节能智库建设。合作开展课题研究,推动形成统一规划、分工研究、工作协同的业务理论研究模式。
五、实施节能改造
结合既有建筑大中修改造,继续推动公共机构实施围护结构、供热、空调、动力、电梯、食堂、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和区域节能改造。中央国家机关组织实施数据中心机房、无负压供水系统、智能高效照明、食堂灶具及油烟净化设备节能改造,以及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巩固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果。继续推进46个重点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行动,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组织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对标行动。启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七、强化统计考核
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数据质量抽查。开展第二次全国公共机构的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更新公共机构名录库。规范优化考核工作,继续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绩效等综合性考核。优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提升能耗统计信息化水平,启用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工作信息库。推动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开展能源审计。
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特别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机构和职能调整较大的地区,要立足实际,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坚持和强化联络员制度,着力做好市县以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和指导,确保工作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来源: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