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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监测的内容和要求
来自:经委   时间:2012-05-04

节能监测的内容和要求包括:

一、用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状况

1、用能设备应采用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低的产品,已被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更新、改造。

2、用能设备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二、能源转换、输配与利用系统的配置与运行效率

1、供热、发电、制冷、炼焦等供能系统,设备、管网和电网设置要合理、节能,能量损失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

2、主要用能设备和系统要实现经济运行,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

3、符合GB1028的余热、余能资源应加以回收利用。

三、用能工艺和操作技术

1、对工艺用能的先进、合理性和实际状况包括工艺能耗或工序能耗进行评价。

2、对人员的操作技术应进行培训、考核,并对总体状况做出评价。

四、企业能源管理技术状况

1、用能单位必须齐全有关的能源法规和标准文本,并已对有关人员进行宣讲,培训。

2、应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规章制度(如岗位责任、部门职责分工、人员培训、耗能定额管理、奖罚制度等)。

3、必须按要求安装计量仪表,符合《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导则》的规定。

4、能源记录台帐、统计报表必须真实、完整、规范。

5、应建立完善的能源技术档案。

五、能源利用效果

1、用能单位的产品单位产量能耗定额必须按GB12723进行制订并贯彻实施。

2、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及单耗,应在定额以内。

六、供能质量与用能品种

1、供能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与提供给用户的报告单一致。

2、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及单耗,应在定额以内。

七、对生产、销售标明“节能型”的产品的能耗指标进行抽查和检验。

 
  来源
:厦门节能中心

(编辑:福州节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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