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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公告
来自:经委   时间:2012-07-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6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关于下达2012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159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将2012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并在当地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上公告了企业名单。

现将2012年炼铁、炼钢、焦炭、电石、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水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印染、化纤、铅蓄电池等19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见附件)。有关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129月底前全部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确保在2012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并不得向其他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做好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和任务完成公告工作。

   附件:2012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来源:信产部网

编辑:福州节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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