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计算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2013年2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14年2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的产品应依据《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财建[2012]702号)的时限要求加施能效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