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关于福建省第六批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名单的通告
来自:经委   时间:2015-01-23

闽经信环资〔2014493

  根据《福建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企〔201142号)要求,现将符合条件的福建省第六批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名单予以通告。

  第六批备案名单中的节能服务公司201471日以后(含)签订合同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省级财政奖励资金。

  附件:福建省第六批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名单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14820

 


打印】 【收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