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高耗能老旧通信设备淘汰指导目录(第二批)公告
来自:经信委   时间:2016-08-26

高耗能老旧通信设备淘汰指导目录(第二批)公告

2016年第4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348号),推动通信网络高耗能老旧设备退网,构建绿色通信网络,结合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实际,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了《高耗能老旧通信设备淘汰指导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各通信企业应抓紧落实《指导目录》所列设备(产品)的淘汰工作,通信设备生产企业应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高耗能老旧通信设备淘汰指导目录(第二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88


打印】 【收藏】 【关闭窗口